推荐指数:10分
“唐爷的手艺不错啊。”江云云感到稀奇,五年前,唐咏川养尊处优,十指不沾阳春水。
而她下厨煮出来的东西,总会被唐咏川挑刺,他每次都说小傻子做饭难吃,可每次都逼着她下厨给他做饭。
有一说一,唐咏川在做饭上,比她有天赋。
为了处理唐咏川在天沐山闹出的事,她早饭都顾不上吃就赶过来了。
现在江云云一边吃面,一边问他:“唐爷打算在天沐山山庄住多久?”
“京城开春后,我就会带孩子回京城。”
江云云抬眸看向他,“也就是说,你要在天沐山住四个月?”
唐咏川点了头。
京城的冬天,对于唐般若来说就是天寒地狱,而越城的冬天不会下雪,最低气温7、8度左右,是个过冬的好地方。
江云云敲下键盘,“行,那你就做我四个月的奴仆吧!”
她按下键盘上的回车键,边上摆着的打印机开始运作,吐出纸张来。
江云云指挥着他:“去把那份合同签了。”
唐咏川拿起合同,就看到看合同第一行赫然写着三个大字:
“卖身契”。
唐咏川不屑冷嗤一声,居然有人敢让他签这种霸王合同!
江云云在大口吃着海鲜面,空出一只手来,把自己常用的钢笔递给他。
“快签了吧,这份卖身契有效期四个月,我也是为了防止,唐爷被我使唤几天后,就反悔不认账了,才拟出这份合同来。”
唐咏川一目十行的,翻阅手中的几页合同。
如果他临阵脱逃,没做满江云云四个月的奴隶,江云云不仅会公开这份合同,让唐咏川遭受众人嘲笑。
她还会拿着这份合同上唐家去,要求唐咏川支付巨额赔偿。
他从来都没有被人占过便宜,可这第一次!
唐咏川推开钢笔笔帽,在合同上签了字。
这份合同的有效期只有四个月,为了唐般若,他签了!
他把合同递还给江云云。
唐咏川睨起冷峻狭长的乌眸,看江云云风卷残云般吃海鲜面的模样。
“你不喜欢吃虾?”作为江云云的奴隶,他自然要去了解,雇主有没有海鲜过敏的情况。
“我习惯把最好吃的那部分,留在最后吃。”
唐咏川俊容上,寒霜凝结。
曾经有个小傻子,也习惯把最好吃的留在最后,还会把……